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10202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3-08-29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欧阳元初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重要指示,加快建设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与供应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工信局会同卫健、财政等部门,注重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科学研判,高效储备物资。疫情发生后,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与相关单位会商并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导下,先后制定《株洲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株洲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根据市情合理测算出了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重点救治药品等3类物资的保底储备数量。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湖南千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为本级及市辖区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承储企业企业。自2020年至今,累计实物储备各类医疗防疫物资、医疗救治设备、重点救治药品42小类,累计金额达4300万元以上。
二是有序调度,保障物资调拨。疫情爆发初始,我局主动承担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的采购、调拨、募捐工作,面向全市共计提供4700万元物资,有力保障疫情初期全市人民防疫需求。常态化防控时期,为应对局部爆发的阶段性疫情,我局全面履行物资保障组牵头单位职责,联合承储企业高效有序推进防疫物资调拨工作;2021年向石峰区、经开区、天元区、防疫一线单位调拨398.44万元物资、完成2台核酸检测方舱实验室采购;会同发改部门,先后2次向西藏扎囊县调拨共74万元的防疫物资。2022年“11·01”疫情期间,向市辖区、防疫一线单位调拨共计1121.34万元的N95口罩、防护服等物资,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胜利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是精准投放,保障重点人群。新冠肺炎防控政策调整为“乙类乙管”后,我局及时调整工作重心,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建医疗救治物资专班,全面保障消炎、退烧类重点药品物资,满足重点医疗机构及群众需求。同时,联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争取国、省层面加大对我市重点医疗机构调配份额。响应承储企业需求,精准联系外地市州工信局及相应生产企业,全面提升我市重点救治药物采购能力。今年1月,我局会同市卫健委在摸清全市需求状况的基础上,面向各县市区65岁以上合并8类基础疾病的老年人重点关爱人群,委托千金医药采购、发放“防疫健康包”共计6万份,共约120余万元。
四是回笼资金,加强专账管理。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拨机制,由中央财政资金予以保障。根据“谁使用谁付费”原则,在每次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调拨任务结束后,我局及时督促提醒相关单位足额、快速支付物资款项,在切实减轻承储企业资金压力的同时确保资金安全。在省物资保障组的统筹下,我局一方面加强与卫健、财政部门的沟通力度,争取市级调拨物资款项得到尽快落实;另一方面,也参照省级做法并多次向石峰区、攸县、芦淞区等单位下达督促函,要求尽快向承储企业支付有关防疫物资调拨费用。近年来,先后解决扎囊地区防疫物资调拨、核酸检测试剂采购、攸县方舱实验室运输等资金遗留问题。目前,正按照省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督促指导千金医药、达嘉维康对近两年来的管理费用、核销费用进行全面盘点,争取10月底前完成审核并付款到位。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