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启动
发布日期:2015-11-26信息来源:经信委
9月20日,我市出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年底前将在县级以上政府网站建成市、县(市)区级和各参建部门公开共享专栏,并面向社会发布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并在全市实现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认共享。
在公开共享栏中,将公开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包括:2009年1月1日以来审批、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使用政府资金补助贴息的企业项目和政府部门自建项目。公开内容则以审批流程为主线,主要公开立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等信息。
工程建设信用信息共享方面,则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档案。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从业主体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业绩信息、信用评价、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等信用信息,并重点公开不良行为信息。
同时明确,对守信单位,我市将在参与投标、资格审查、履约担保金额、质量保证金额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奖励,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从业单位,则将重点监管,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也将提出限制条件。
据悉,我市将还利用电子政务外网资源建立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共享系统”,形成全市大集中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库、从业单位信息库和从业人员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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