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7年株洲市首届产品创新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1 17:04浏览次数:字体:[ ]

 各县市区经信(科)局,有关企业:

为落实全市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突出应用导向,聚焦产业发展,强化企业主体,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株洲市产品创新奖”,鼓励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推出一批株洲“高、新、特、尖”创新产品,打造一批株洲产业名片。现就组织遴选2017年度株洲市产品创新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全市工业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含中央在株企业)近三年在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对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的重大创新产品。

重大创新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工业产品类

1.产品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地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显著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3.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新产品产值过亿元。

(二)农业产品类

1.具有生产工艺的创新元素;

2.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3.产品加工企业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带动农民就业或从农户、合作社、自建基地采购原料占总量70%以上;

4.产品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全市拟遴选2017年首届产品创新奖5个(工业产品类4个,农业产品类1个)。对入选的株洲市产品创新奖,市委、市政府将在6月上旬进行表彰。

    二、遴选程序

各县市区经信(科)局负责本地区2017年株洲市产品创新奖的推荐工作,要重点围绕《株洲市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市五年行动计划》确定的10大产业,在广泛征集、筛选的基础上,切实把近三年能代表本地区技术创新最高水平和较大产业规模推动作用的重大新产品推荐上来,市经信委组织人员进行筛选确定(与科技创新奖不重复),经媒体公示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三、其他要求

申报株洲市产品创新奖的企业需提供以下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按顺序胶装成册)和相应电子版:

(一)株洲市产品创新奖申报表(见附件2);

(二)承诺书(附件3);

    (三)产品标准:采用的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等。

    (四)检测报告:省级以上(含)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

    (五)发明专利证书、奖励证书及其能说明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六)证明产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佐证材料;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其他相关资料。

 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524日上午1200前将本地区产品创新奖推荐汇总情况及企业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委科技与投资规划科,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科技与投资规划科 雷学文

联系电话:0731-28681026

    箱:280840008@qq.com

 

附件: 1.《株洲市产品创新奖申报汇总表》

       2.《株洲市产品创新奖申报表》

3. 承诺书(格式)

                    

附件:关于遴选2017年株洲市首届产品创新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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