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11-26 16:47浏览次数:字体:[ ]

区各经信局、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舌尖上的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培育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气,把文明餐桌行动落到实处,
根据株文明委〔2013〕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市民文明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文明用餐、节俭惜福”为主题,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文化,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
 
  二、行动目标

以株洲市企业食堂为重点,要求各企业在员工中积极倡树就餐“不剩菜、不剩饭”,的良好习惯,广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以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营造文明用餐氛围,构建“小餐桌,大文明”的长效性与常态化。

三、主要内容
 
 (一)制定措施,规范管理制定文明餐桌行动教育和管理办法,运用行政化手段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落实对浪费粮食行为的惩戒措施;

(二)正确引导,营造氛围。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画、台签、海报等载体大力宣传“文明用餐、节俭惜福”,“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文明用餐、不剩饭菜”,“饮水要思源,吃饭当节俭”,“粒米虽小君莫扔,勤俭节约留美名”等文明用餐理念,提高餐桌文明意识。

(三)搜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检查。
  四、行动步骤
  1、组织实施阶段(6月3日—7月31日)。各相关企业要制定食堂文明餐桌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在员工中搞好宣传发动,并按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作好板报、台签、宣传画等文明餐桌行动的宣传载体。

2、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8月15日)。对企业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认真整改存在问题,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3、总结推广阶段(8月16日—9月30日)。在认真总结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形成长效性的措施、手段,做好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餐桌虽小,文明事大。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工作部署,增强工作的增对性,保证实际效果,各县市区、各企业、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成立机构、制定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主流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开展餐饮企业“文明餐桌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规范,大力宣传我市餐饮企业“文明餐桌行动”的进展情况,深入挖掘和褒扬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文明餐桌行动”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刊登公益广告,宣传用餐文明,树立文明饮食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节俭用餐,文明用餐的良好风尚。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督导力度。为确保“文明餐桌行动”取得实效,市文明委将制定下发《株洲市“文明餐饮示范店”、“文明餐饮示范食堂”创建管理办法》,将“文明餐桌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到相关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考核。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拒不参与文明餐桌行动的食堂和餐饮企业,要通过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对影响了创建文明城市测评成绩的责任单位和餐饮企业,要按照《株洲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2013年6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