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对标自诊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工信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了解全市各行业、各县市区智能制造发展水平与基础,引导企业提升智能制造能力,我局拟依据已发布的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和GB/T39117-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两项国家标准,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对标自诊断工作。请各县市区科工信局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本着企业自愿原则,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对标自诊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诊断时间
4月8日-4月25日
二、自诊断方式
1.采取网上填报,企业登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进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诊断。平台操作说明(附件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2)可在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zhuzhou.gov.cn)下载。
2.参与自诊断的企业应以正式投入运营的项目(智能车间/智能工厂)为依据,根据企业实际业务覆盖范围,选择设计、生产、物流、销售和服务业务活动(生产业务为必选项,设计、物流、销售和服务业务为可选项)。
三、有关要求
此次自诊断结果将作为智能制造分级培育的重要参考依据,完成自诊断的企业将优先列入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分级培育名录库。请各县市区科工信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企业开展自诊断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企业自诊断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对标企业自诊断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邮箱:zzsznzz@163.com。
联系人:范思 18684546830,电话28681040。
附件:
1. 平台操作说明
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