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株洲市信息产业发展中心、株洲市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株洲市企业管理协会秘书处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因机构均未财务独立,债权债务由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承担。请债权人自2021年5月25日起90日内向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