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关于延长公开招聘部分报名期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08 15:25浏览次数:字体:[ ]
 

  我单位于2012年7月17日发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已完成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实际合格报名人数不符合招聘公告中确定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3的要求。鉴于单位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备案,我单位决定适当延长报名时间,101、102岗位具备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按原招聘公告的办法继续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8月13日。

   

  特此公告。

            

           20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