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06 09:18浏览次数:字体:[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2.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建议;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

3.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减轻工业企业负担工作。

4.负责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开展新型工业化及工业企业成长“十百千”工程的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建立服务工作体系;加强对中央在株企业服务。

5.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技术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牵头推进智能制造业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并指导相关行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6.研究提出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和完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

7.参与拟订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负责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综合协调产业园区节能减排和循环化改造等相关工作。

8.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指导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创意产业、工业设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产业用地标准,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合理调整布局;指导协调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发展。

9.综合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盐业和国家储备盐的工作;促进工业企业的内部物流社会化;负责全市汽车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

10.负责工业信息化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发展规划,推动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的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软件服务外包工作;指导、协调动漫产业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指导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大数据产业发展;依法监管信息服务市场。

12.拟订全市人工智能和数字产业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人工智能和数字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推进全市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和工业大数据等应用平台建设及管理,负责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组织推进人工智能和数字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13.制订全市无线电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本市行政区域无线电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站)的建设布局和台(站)址,指配频率和呼号并核发电台执照;负责征收无线电管理规费;负责本行政区域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组织、协调省、市无线电监测站对本行政区域的无线电监测。

14.略。

15.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以下略。

16.指导、协调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和培训工作。

17.指导市企业管理协会的有关工作,负责联系相关产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

18.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与人员情况。根据三定方案,市工信局内设科室14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研究室、运行监测协调科、科技与投资规划科、园区发展科、装备工业与人工智能科、中小企业科、原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军民融合发展科、军民融合产业科、电子通信和软件产业科、无线电管理科。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市智能制造推进中心、市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处、市产业链促进中心、市企业服务中心、市无线电监测站;二级机构全部纳入机关统一核算。2023年年末,市工信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在职人数88人,其中提前离岗1人;离退休86人,其中离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按单位预算口径)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3.93万元,项目支出1048.2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2573.93万元,占全年支出71.06%,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基本工资443.93万元、津贴补贴247.69万元、奖金151.14万元、绩效工资225.23万元、社会保险缴费350.58万元、住房公积金12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7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32.55万元、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17.7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共1048.26万元,占全年支出28.94%,系我局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2023年链办经费42.5万元,企业办事不求人工作经费79.45万元,市工信局搭建全市工业运行监测系统经费19万元,其他业务性工作经费907.3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包含单位管理的公共专项)

(一)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工业经济稳中向好。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和“有责修数”后数据波动等挑战,精心搭建制造名城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和服务平台,以工作举措的稳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1%,全省排名第2。工业投资增长11.6%,A类市州排名第3。制造业税收突破100亿元,占地方税收比重超40%、居全省第2,制造业税收增长“第一动力”作用持续彰显。

二是企业培育提质增效。大力实施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全年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70家,全省排名第4,其中芦淞区、渌口区、石峰区、攸县超额完成任务。完成裂变市场主体199家。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4家,9个县市区实现全覆盖;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9个,全省排名第1,占全省37.5%;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85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33个,均居全省第2,且创近年最好成绩。

三是“智赋千企”成效明显。在全省率先启动“智赋千企”行动;建成运营全省首家工业软件园;联合东北大学组建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成功创建千兆城市;新增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2个,国家智能制造专项12个;省级智能制造企业87家、智能制造工位830个、“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5家、工业互联网平台5家。巩固提升“厂所结合”优势,新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个、国家工业设计中心3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2个。深入推进绿色制造,获评钠离子电池十大创新城市,16家企业入选绿色制造“国家队”。

四是链群建设再获突破。轨道交通产业集群规模迈上1600亿元台阶,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进展顺利;“两机”重大专项投入运营,湖南航空航天配套产业园布局株洲。先进硬质材料产业获评中国百强产业集群,全国首家硬质合金国际交易中心投入运营。醴陵陶瓷产业获批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先进电力电子器件及应用产业入围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国省产业集群达9个,数量居全省第1。

五是园区引擎不断增强。紧抓“五好”园区创建不松劲,加快推动园区向泛投资机构转型。全省“五好”园区综合评价中,全市共有6个园区实现进位,其中炎陵高新区、渌口经开区分别前进35个、25个名次。全市园区亩均税收达22万元,增长17%;亩均税收过百万元的制造业企业达56家,较2020年净增49家。园区“六大改革”总体进度完成90%,其中株洲经开区改革成效获省委书记沈晓明肯定性批示,荷塘高新区产投公司组建等改革试点顺利推进。

六是产业生态加快优化。深入开展“三送三解三优”、服务企业“一降一升”行动,加快打造“企业办事不求人”升级版。联合长沙、湘潭策划举办“国企带民企、大手牵小手”供需对接等活动十多场。“企业办事不求人”入选全省服务企业十大典型案例。成功承办2023全国开源和信息消费大赛、全国首批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工作交流会等活动;参与举办北斗峰会、轨博会、航博会、钻石论坛、制造名城进名校等活动,一大批政界、学界、业界重宾应邀出席,制造名城美誉度不断提升。

(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株洲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共同管理,主要用于支持产业链现代化建设、企业培育、园区建设、重要活动举办、产业协作、企业家培训、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两化融合、真抓实干激励等方向。具体情况详见各项目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涉密项目不作公开评价)。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个体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一定到位,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情况仍然存在。

(二)评价指标量化不够细,在工作目标的数量、质量、标准的要求上,有些环节不够明确。目前预算绩效指标设定较为符合实际,但是可测算性不强,多为定性指标,而且各项目开展进程及方式不同,很难进行量化分析及同质化比较。

(三)评价结果运用不到位,绩效评价工作与业务工作衔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往往落后于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开支往往是在项目完成到一定阶段后才进行经费支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强化绩效评价理念,提高绩效评价意识。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全局干部预算绩效意识。提倡科室在申请年度经费预算的同时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业务工作需求,编实编准编细年度预算,减少年中调整事项,保证预算编制口径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完善政府采购需求报送流程,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最需要的地方、最有效的地方。

(二)细化绩效目标,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责任制度。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责任,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提高绩效目标与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做实做细项目库管理,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及时淘模糊失效指标,强化个性指标建设。

(三)规范预算执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实时监控各项经费使用情况,防范廉政风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项目开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继续改善预算执行。

 

附件:1.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