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8信息来源:政法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企业及群众关切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通过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制造名城-株洲”视频号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信视频号为载体,按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预算、决算和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人事招聘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信息透明度日益提升。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重要政务信息680条,重要政策解读18条。借助新媒体“株洲工信局”微信公众号、“制造名城-株洲”视频号,发布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相关的重要信息518条,转发重要惠企政策解读信息和制作惠企政策视频共20余条。及时公布企业和群众关心的全市规模工业数据、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公务活动等政府信息,扩大项目申报知晓率和覆盖面,增强针对性,便于企业查询了解,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严格信息审核。对各科室需上传的信息,由综合研究室文字把关、保密专员逐条审核,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的检查,管理更为规范。三是专人负责。加强微信公众号和政府网站信息的管理,对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中心工作进行集中推送和主动发声,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不断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内容,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网站服务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巡检及时处理错别字、错敏词、错链、无效链接以及高危漏洞,切实做好市工信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全力保障微信公众号、视频号高效运行,提升服务质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完善内部审核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中明确监督和救济方式方法,监督保障措施持续发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的问题。

2026年,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修订公开制度并明确科室责任,将公开要求嵌入业务流程;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信息起草、审核、发布等全过程管理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聚焦政府重点工作以及企业、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有关产业发展方向、规划计划、项目申报等内容的文件,实现精准解读,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助力我市工业企业准确掌握行业和产业发展方向,把握政策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