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2.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建议;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
3.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减轻工业企业负担工作。
4.负责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开展新型工业化及工业企业成长“十百千”工程的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建立服务工作体系;加强对中央在株企业服务。
5.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技术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牵头推进智能制造业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并指导相关行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6.研究提出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和完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
7.参与拟订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负责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综合协调产业园区节能减排和循环化改造等相关工作。
8.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指导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创意产业、工业设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产业用地标准,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合理调整布局;指导协调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发展。
9.综合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盐业和国家储备盐的工作;促进工业企业的内部物流社会化;负责全市汽车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
10.负责工业信息化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发展规划,推动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的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软件服务外包工作;指导、协调动漫产业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指导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大数据产业发展;依法监管信息服务市场。
12.拟订全市人工智能和数字产业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人工智能和数字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推进全市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和工业大数据等应用平台建设及管理,负责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组织推进人工智能和数字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13.制订全市无线电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本市行政区域无线电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站)的建设布局和台(站)址,指配频率和呼号并核发电台执照;负责征收无线电管理规费;负责本行政区域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组织、协调省、市无线电监测站对本行政区域的无线电监测。
14.略。
15.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以下略。
16.指导、协调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和培训工作。
17.指导市企业管理协会的有关工作,负责联系相关产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
18.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与人员情况。根据三定方案,市工信局内设科室14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研究室、运行监测协调科、科技与投资规划科、园区发展科、装备工业与人工智能科、中小企业科(中小企业党建指导科)、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科、军民融合发展科、军民融合产业科、电子通信和软件产业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无线电管理科(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株洲市管理处)。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属二级机构5个,分别是:市智能制造推进中心、市产业链促进中心、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无电线监测站、市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处;二级机构全部纳入机关统一核算。2022年年末,市工信局实有在职91人,提前离岗5人,离休2人,退休7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按单位预算口径)
2022年预算收入4450.0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2286.50万元,调整追加2163.5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22年基本支出共2784.6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共1665.32万元。
三、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包含单位管理的公共专项)
(一)整体绩效情况
1.支出情况。2022年度基本支出2784.69万元,占全年支出62.58%,系保障我局及局下属二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离退休经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2年度“三公”经费总额46.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9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度项目支出1665.32万元,占全年支出37.42%,系我局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无线电管理经费65.65万元,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500万元,产业链工作经费25.76万元,制造名城工作经费99万元,其他业务性工作经费974.91万元。
2、绩效情况。一是在应对风险挑战中稳住了发展根基。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和疫情等挑战,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8.3%,工业实缴税金增长21.4%,企业利润增长32.5%,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3%。制造业占GDP比重达33.9%,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6.2个、全省5.7个百分点;制造业综合实力居全国第36位,较2021年前进6位,成为地方税收收入的“第一动力”。二是在强化政策引导中打造了发展梯队。制定规模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优质企业裂变等“一揽子”政策,实行分层建库、分类培育、精准服务,初步打造了高质量的发展梯队。全年裂变市场主体158家,规模工业企业突破2000家。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80家、国家小巨人21家,均居全省第二。新增国家重点小巨人9家,总数达到25家,单位GDP分布密度居全国第一。获评国家单项冠军6个,为近年来最好成绩。三是在加强高位推动中增强了集群实力。调整优化产业链建设方案,推动市委常委会会议人员担任13条产业链链长,轨道交通通过国家集群项目验收,获批全国首批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中小航空发动机获评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先进硬质材料、先进陶瓷、高分子新材料、服饰获评省级产业集群,电力电子器件及应用入围省级集群培育名单,集群数量全省第一。我市培育产业集群做法获工信部专题推介,并在全国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现场会上作交流发言。四是在深化园区改革中提升了承载能力。坚持改革驱动、项目为王、环境至上,园区“六大”改革进度达75%,株洲经开区在省级管理体制机制评价中获得满分。创新“链园协同”模式,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新引进、新开工、新竣工5000万元项目177个、137个、145个,技工贸总收入突破5000亿元,主导产业占比达到58%,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天元工业软件园、北斗产业园等加快建设。深化亩均效益评价,园区亩均税收达16.8万元、增长12.2%,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过100万元企业比上年增加15家。株洲高新区获评全省园区营商环境10强,综合实力排名全国第84位。醴陵经开区“五好”园区创建、董家塅片区军民融合工作获省政府真抓实干表彰激励。荷塘产业开发区获评省级绿色园区,升级为省级高新区。五是在推进转型升级中提高了制造水平。放大“厂所结合”优势,成功组建国磁动力创新中心、算法与智能实验室等平台,国研轨道交通入围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15个重大产品强基项目突破卡脖子技术52项,急速冷却烧结炉、辅助发动机减振器、高性能碳化硅等打破国外垄断,永磁电机、半导体等领域一批创新成果填补国内空白,涌现了全国首款油电混合动力通用飞机、全国首列全自主磁浮3.0列车等高端装备。持续推进深度上云上平台,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企业级平台52个,新增国家智能制造专项9个、省级数字化转型专项25个,移动大数据中心、华录数据湖投入运营。新增国家绿色制造专项19个、省级绿色制造专项42个,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六是在开展联企服务中优化了产业生态。大力开展千名干部联千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推出制造名城早餐会、企业办事不求人等工作机制,搭建制造名城服务微信群2033个,推动2822名干部结对9894家企业,助企纾困工作获省政府通报表扬。策划开展“国企带民企、大手牵小手”之产业对接等系列活动,促成本地采购额30多亿元,制造业贷款增长48%。成功承办湘商大会株洲“3+3+2”产业体系推介会、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通航产业生态论坛等活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密集点赞株洲,制造名城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株洲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共同管理,主要用于支持产业链现代化建设、企业培育、园区建设、重要活动举办、产业协作、企业家培训、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两化融合、真抓实干激励等方向。年初预算7500万元,全年支出6170.34万元,财政统筹压缩1323.5万元,年末结余6.1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各项目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涉密项目不作公开评价)。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评价指标方面。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中的直管专项、涉企工作经费中,部分项目(制造名城宣传、干部能力提升、业务培训等)因自身特殊性,其评价指标无法定量表述,项目的绩效评价还存在不可测量或统计不完全情况。
(二)政府购买服务方面。部分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特别是专项支出的项目,存在临时追加现象。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和省工信厅的一些突发性、阶段性重要工作或任务安排后,因时间紧、任务重,临时按程序实施,超出年初预算。同时,少部分项目还存在程序倒置、资料不齐等问题。
(三)项目预期绩效方面。部分项目虽然年初纳入了财政预算范围,但因为新冠疫情等原因,实施的整体进度有所影响,项目绩效未达预期。
五、后段改进措施
(一)科学编制预算。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产业发展和资金运行研判分析,充分考虑突发因素,有效降低预算外项目,不断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合理评估绩效。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合理性适当性论证,定期或不定期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明确测量手段,获取数据支撑。
(三)规范购买程序。制订出台《市工信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各类金额的立项、审批、采购、验收流程,并明确各个步骤具体的责任科室,做到责任到岗到人。
(四)强化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和机关党委对业务科室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局办公室定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的抽查活动,及时通报情况,营造良好氛围。
3.2022年度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产业链专项)
4.2022年度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信息发展专项)
5.2022年度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绿色发展专项)
6.2022年度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园区建设专项)
7.2022年度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防疫专项)
8.2022年度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单项冠军专项)
9.2022年度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株洲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创建方案》编制经费)
10.2022年度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中小企业专项)
11.2022年度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制造名城品牌推广专项)
12.2022年度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企协专项)
13.2022年度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科技与投资规划科)
14.2022年度市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企业服务中心)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30日
